通知公告
经纪人考试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6-08-06 | 浏览:43次 |
| 各地方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现就2026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两个级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区域范围和考区选择 2026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同时举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12日起至9月15日止。并于2026年9月22日前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交纳考试费为准。
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在上述考试报名期间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www.agents.org.cn)“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或者扫描本通知下方二维码经微信小程序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地域范围 具有陕西省户籍或在陕西省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2、房地产经纪人: 1.通过考试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即协理证书最迟是在2021年取得的);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1、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2、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房地产操作实务》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25日,具体考试安排、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缴费时间及标准缴费时间:并于2026年9月22日前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交纳考试费为准。 缴费标准: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0元。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服务平台交纳考试费。考试交费截止后,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简称中房学)收取考试费外,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考试服务机构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考试性质的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人员可于2026年10月19日至25日期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年限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中涉及相关年限的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12月31日。(二)报名照片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名人员慎重选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三)考试方式所有的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报名人员可在2026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四)考试时长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 (五)考试大纲和用书 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www.agents.org.cn)或“中国房地产经纪”微信公众号(CIREA-JJWX)下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中房学根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相应的考试用书(第六版),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六)工作证明 考生上传的工作证明必须机打且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使用手写以及盖合同章、财务章的工作证明。若有多段工作经历,请在证明中写明。(七)学历证明2001年以后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的,须上传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他的,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八)免试条件房地产经纪人协理: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科目;②按照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科目。房地产经纪人: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科目。同时满足上述多个免试条件的,最多只能选择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报名人员也可以放弃免试。如果在“免试条件”栏目中选择“无”的,则为放弃免试。如果更改免试状态,则现有保留成绩不再保留。(九)考试费发票下载11月5日后,中房学将为报名人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考试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如下: 1.登录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登录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 3.以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为用户名在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注册后下载。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发票相同,可下载打印使用。依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个人抬头考试费发票可报销。 七、其他注意事项(一)报名人员咨询有关考试政策问题,可联系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咨询有关考试服务平台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0531-66680713、66680714;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021-61948896。 (二)中房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三)中房学不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
宝鸡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 2026年8月6日 |